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有效的证明文件; 5、由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已按规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情形的证明; 6、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情况表(零售连锁企业报总部和门店人员);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零售连锁企业报总部和门店人员); 7、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8、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9、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0、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11、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委托配送仓库)的平面布局图(注明仓库、营业场所面积); 12、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联系电话:215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