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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北京新一轮扩大开放措施落地提供法治保障——解读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7-12-30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 ]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丁小溪)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调整部分由行政法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旨在依法推进北京市金融、文化等相关重点领域扩大开放。

决定明确,自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在北京市暂时调整部分由行政法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包括暂时调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关条款的规定。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张威认为,决定的发布为北京新一轮扩大开放措施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北京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优化顶层设计、加快培育服务业国际经济合作的新优势将发挥积极作用。

在银行业,开放措施包括调整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有关资质要求,研究允许新设或改制成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或者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

“措施实施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发展人民币业务的政策环境将更趋宽松。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有更多的外国银行落户北京拓展业务,服务北京实体经济,实现共同发展。”普华永道(中国)合伙人于勃说。

在文化艺术业,调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限制性规定,允许外商在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

于勃认为,这些开放措施立足于北京文化中心的战略定位,有助于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更好满足公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同时将进一步实现娱乐场所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提升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

此外,在航空运输业,对《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可以预料,由此形成的改革试点经验,将为各地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益的借鉴。”张威说。

2015年,国务院发布《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截至目前,方案确定的141项试点任务已完成91%,形成了58项全国首创或效果最优的创新举措。今年6月,国务院批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同意在试点期内面向北京推出新一轮深化试点措施。

文章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17-12/29/content_52516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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