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法第二章,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1、申请人必须是在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科临床经验。
3、主检医师应具有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递交材料(《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申报审批表》并提供本人学历、职称、培训等及相关临床经验证明材料)→受理→初审→复核→终审→发证 联系电话:0997-215137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不收费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