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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
受理单位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地址:阿克苏市西大街19号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8号(2004年5月17日公布)

2.《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69号)


办理条件

(一)煤矿企业和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地、县煤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核后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1.变更主要负责人;2.变更隶属关系;3.变更企业名称;4.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的。


办理流程

  见表三

  联系电话:0997-21275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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